河南大叔为买烟偷警车充电线:我是捡废品的

    每次看到捡废品的人,我都会打心底生出一种敬佩的心理,他们为了承担生活的重担,不惜做这种又脏又累的活。捡废品的人大多都是因为自身条件限制,没办法跟普通人一样找到合适的工作,捡废品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但捡废品的人也不都是老实人,今天要说的这个河南大叔就不怎么地道,他捡废品都捡到警车上去了。

    10月20日下午,杭州良渚派出所勤务中队辅警在交接班的时候,发现两辆电动车上的充电线都不见了。他们当时还以为是小孩调皮,将充电线拿去玩了,但随即一想又不对,因为这种充电线有两米多长,重量也是不轻的。疑惑之下,辅警将情况报告了民警,民警调取监控后,锁定了犯罪嫌疑人。

    嫌疑人雷某于10月28日中午,在辖区西塘河村某出租房内被民警抓获。据了解,雷某是河南人,今年六十七岁,平时靠捡拾废品卖钱补贴家用。案发当天,雷某正在勾庄检查站附近的停车场周边捡废品。转了一圈之后,他的烟瘾犯了,就想找点有价值的东西卖了去买包烟。

    他找来找去,最终把目光停在了电动汽车的充电线上面,根据雷某从业多年的经验,这么粗的充电线,里面的铜丝肯定少不了。最重要的是这些充电桩都是无人值守的,拿几条走也没人知道。一番计较以后,雷某就趁四下无人的时候,拨下了两辆警车的充电线。将充电线带到偏僻处以后,雷某又三下五除二的对这两条充电线进行了解体,将里面的铜丝抽出以后,以21元的价格卖到了废品站,而这两条充电线价值2100元。

    雷某本以为偷充电线的举动神不知鬼不觉,但他却忘了,无人值守的充电桩附近都有摄像头的,正所谓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!因却只卖了二十一元。目前,雷某已被余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。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所谓“数额较大”,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。

    这位河南大叔的辩解理由“我是捡废品的!”,听上却还很理直气壮,明显就是一个法盲!捡的意思是别人不要的东西,当垃圾丢掉的,他上去拿才叫“捡”,两条充电线2100元,人家还是插在警车上的,非要把“偷”说成“捡”也是没谁了,能想出这个理由完全是个鬼才。